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湘纪专评:受贿行贿一起查

湘纪君 三湘风纪 2019-04-08

湘纪专评

受贿行贿一起查

“不怕领导讲原则,就怕领导没爱好”,这是不少行贿者的座右铭,在他们精心设计的金钱、美色陷阱中,许多党员领导干部 “陶陶然乐在其中”,成为“猎物”,最终身败名裂、身陷囹圄。而出于案件突破的需要,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,我们对行贿人采取从宽的政策,一些行贿者在交代问题后全身而退、安然无恙,有的转身又故伎重施、毫不收敛。这种状况已经到了必须改变的时候。

受贿行贿犯罪相互依存,是一根藤上结出的两颗“毒瓜”。没有行贿,哪有受贿?没有“围猎”,哪有“被猎”?一个干部成长起来不容易,被行贿者“围猎”,前途尽毁,祸及家庭,对党的事业损害极大。行贿不仅严重腐蚀党政干部队伍,而且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,毒化社会风气。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、标本兼治反腐败,必须在净化政治生态的同时,治理、清扫社会环境,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,这是党的十九大明确的工作方针,也是省纪委四次全会工作报告强调的惩治导向。


根治贿赂犯罪这颗“毒瘤”,首先是严查受贿这一端,加强对领导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管理监督。但同时,对行贿者也不能轻易放过。要突出打击重点,对那些向多人行贿、多次行贿、金额特别巨大的,主动“下套”、想方设法“围猎”干部的,把手伸进了干部人事提拔、执法司法等领域的,要从严惩处、决不轻饶,让其付出经济、法律的代价。


在加大“惩”的力度的同时,也要主动推动“治”的深入。要健全社会诚信管理体系,建立行贿“黑名单”制度,加大对行贿犯罪的通报曝光力度,让“行贿受贿一样可耻”成为社会的普遍观念,使社会风气得到净化纯化。要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,鼓励党员干部与企业家有节有度地正常交往,主动作为、靠前服务,营造良好的政商环境,让企业家不再感到门难进、脸难看、事难办,让他们感到合理的诉求容易办,违规违法的事情一概免谈。(申纪言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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